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市公務員局《關于2018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公告》的規定,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雷順麗等54名考生符合錄用條件,擬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現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若有問題,請舉報者以真實姓名和書面形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舉報電話:中共井研縣紀委(監委)0833-3720357;
中共井研縣委組織部0833-3720202;
井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33-3720411。
井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