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時間:2018年9月29日9:00。
二、面試地點:眉山市人事考試中心3樓(地址: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樓3樓)。請于2018年9月29日8:30前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候考室。上午8:30封閉候考室,考生兩證不齊或遲到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不準入場。請認真閱讀《面試規則》(見附件2),并嚴格遵守。
2018年9月29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
三、面試咨詢電話:(028)38167598、38167780
附件:1.眉山市公安局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規則
2018年9月20日
附件2
面試規則
應試人員應嚴格遵守面試規則:
一、面試當日,應試人員按照面試通知的要求,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到候考室報到??忌鷥勺C不齊或遲到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二、因故不能參加面試或面試時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繼續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期間采用入闈封閉的辦法進行管理,面試順序由應試人員抽簽確定。
四、面試考生攜帶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類等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的,須按考務工作人員要求關閉電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違者作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五、候考室和面試考室內嚴禁吸煙,應試人員入廁需報告工作人員準許,由工作人員帶入。非經工作人員引領不得擅離候考室,違者按違紀處理。
六、應試人員在候考室內等候,不得高聲喧嘩,保持候考室安靜,由工作人員引領進入面試考室進行面試。
七、應試人員被引領進入面試考室后,必須嚴格按照考官的指令答題,不得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和工作單位等影響評委公正評判的信息,不得穿著和佩帶體現其職業特點的衣著和標志,違者作違紀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八、應試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準備和答題,答題時間結束時必須立即停止答題。
九、應試人員在整個面試過程中,午餐、飲水由招考單位統一安排,在指定地點就餐。
十、面試結束后,應試人員應迅速離開考場,不得再進入封閉地點或在考場附近逗留,不得將已答試題的內容以任何方式告訴其他應試人員。
十一、應試人員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
十二、違反上述考試規則應試人員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