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的組織及標準
體檢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二、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請考生務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原件于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早上7:00到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號樓集合(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555號),身份驗證完畢后,早上7:10準時上公交車,逾時未上公交車者視為自動放棄。
樂山市2018年上半年公招公務員(含定向公招)遞補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
三、注意事項及要求
1、考生務必按本公告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和資料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上公交車,逾時未登車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費用(約480元,請自備現金)由醫院的體檢部門按照有關標準收取,由考生直接交醫院體檢部門。
3、考生集合后,須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
4、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5、空腹進行采血和B超檢查。
6、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
7、對執行體檢通用標準的考生,在體檢時請有近視的考生佩帶眼鏡,以便檢查矯正視力。
8、體檢當日應避免穿戴有金屬飾品及印花的衣物。
9、體檢當日請務必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漏項則視為自動放棄。
10、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樂山市人社局公務員考試錄用培訓科提交本人手寫并簽名的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11、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聯系電話:0833-2441824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