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副總經理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為鋼研高納生產運營副總經理1名、財務副總經理1名。
二、報名條件
根據鋼研集團有關制度規定,結合本次公開招聘崗位職責要求,應聘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養和政策水平,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誠信至上、遵紀守法,忠實履行崗位職責,勤勉盡責;
2.具有相應的法治素養和能力,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心理素質和職業信譽;有較強的決策判斷、經營管理、溝通協調、處理復雜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能力。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的專業知識。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身體健康。
(二)崗位應聘條件
具體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參見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工作步驟
公開招聘工作分為網絡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考察、聘用等步驟,具體包括以下環節:
(一)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為8月29日-9月12日,報名可登錄網站(http://www.cisri.com.cn/g332.aspx)填報相關信息;同時下載《公開招聘報名表》,按要求認真填寫完畢,并發送至郵箱:shaochong@cisri.com.cn ,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應聘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時,需對受教育程度、任職經歷、熟悉領域、考核獎懲、學習培訓、工作業績等情況如實填寫,作為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郵件方式通知報名人選資格審查情況。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招聘資格。
(三)考試測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測評包括筆試、面試兩個環節。
(四)人選考察
綜合筆試、面試情況,擇優確定考察人選,并按規定程序開展考察工作。
(五)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按照鋼研集團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有關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鋼研高納統一規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1.報名截止日期:2018年9月12日19時;
2.針對應聘相關情況可以電話進行咨詢,電話:(010)62182511;
3.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應聘材料真實可靠,如有虛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我公司承諾為應聘者信息保密。
4.如應聘人員在考試測評環節有個人身份保密需求,鋼研高納將采取有關措施,盡可能避免信息泄露。
附件1
生產運營副總經理崗位職責、任職資格
一、崗位主要職責
1、 協助總經理負責公司生產管理、運營管理及供應鏈管理,質量管理和國際宇航市場開拓等工作,主抓生產計劃;
2、按職責依據公司制度對各事業部及部門進行監督與考核、依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及市場訂單需求組織制定公司年生產計劃大綱,并跟蹤、監督實施完成;
3、按照管生產、管安全原則,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確保公司安全生產;
4、貫徹公司質量方針,主持制定公司年度質量計劃;負責建立公司統一質量管理體系,并監督有效實施;組織實施并監督生產系統落實執行質量體系及相關程序文件;
5、負責公司原輔材料、委外加工的采購政策和體系及制度建設,根據銷售業務預算,制定年度采購預算,監督具體采購計劃的合規運行;
6、負責落實客戶質量反饋和抱怨工作,確保所有與質量有關的客戶投訴經過調查并得到及時處理;
7、負責組織實施并監督公司環保體系、職業健康體系相關組織、制度和要求的落實;
8、負責公司信息化、生產智能化實施與提升工作。
二、任職資格
1.理工科或管理類相關專業畢業,熟悉制造業生產運營、質量控制流程和體系運行方式,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相應的管理經驗。
2.任職經歷要求:具有5年以上經營及管理工作經歷,擔任過企業生產、運營管理負責人優先。
3.能力和工作業績特別優秀的人員,任職經歷及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
附件2
財務副總經理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
一、崗位主要職責
協助單位負責人分管企業財務工作,主要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財務方面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公司財經制度和業務流程,并確保其得到有效實施。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各類財務審核、審批業務。熟悉公司制定的涉及財務的管理規定,防范違規違紀風險。
2、主管公司財務部,監督其做好公司以及子公司日常財務的基礎管理和運行工作。
3、系統理解國家稅務規定,并能夠準確運用到公司管理工作中。負責財經外部關系維護工作。處理好與審計、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的關系,維護公司正當利益和經營環境。
4、運用財務及管理工具,對公司及事業部層面開展必要的運營質量分析工作,牽頭公司兩金壓降,提出具體建議措施并監督實施。
5、負責供應鏈運行監督、成本分析及控制。
6、負責公司自有資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完成必要的資金籌集、資金運作工作,牽頭公司低效無效資產盤活工作。
7、負責公司預算管理工作。
8、負責重大項目決策的財務支持。
二、任職資格
1.財務、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畢業,具有注冊會計師或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職稱,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相應的管理經驗。
2.任職經歷要求:具有5年以上財務或相關專業工作經歷,擔任過大中型企業本部財務部門副主任及以上職務或者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或者政府部門財務相關專業處室負責人。
3.能力和工作業績特別優秀的人員,任職經歷及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