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關于攀枝花市仁和區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公告》,現將體檢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名單附后),并就體檢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確定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通過面試符合直接考核招聘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要求合格的考生。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規定,在體檢中,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
三、體檢通知書領取及體檢時間安排
體檢時間定于2018年7月25日,體檢人員請于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仁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宣傳教育股辦公室,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體檢通知書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聯系電話:0812—3897807。
四、體檢須知
(一)體檢人員應于體檢當天上午8:00時前到達體檢通知書上指定的地點,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體檢通知書報到參加體檢。超過8:00時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為了準確反映受檢者身體的真實狀況,請注意以下事項:
1.體檢必須到指定醫院按體檢標準、程序進行,其它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
2.體檢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3.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4.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5.女性受檢者處于月經期請在體檢前主動告知醫務人員,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請在體檢前告知醫護人員,勿做婦科和X光等項目的檢查,待孕期結束后再補檢。
6.請配合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考生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錄用。
7.需檢查矯正視力的考生,請自備合適的眼鏡。
8.體檢醫師和單位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可做出判斷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檢驗項目。
9.體檢中嚴禁考生向體檢醫生自報姓名,否則視為違紀。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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