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時間為2018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電話:
(028)86932501(四川省水利廳人事處)
(028)86949829(駐水利廳監察室)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附件:
四川省水利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