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為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成立于1998年,“中心”的主要任務是全面承擔中國民族民間文藝資源的搜集、整理、保護、研究、發展工作。綜合處主要負責中心的黨務、行政、外事、法務、文秘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固定資產、政府采購工作。現面向具有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公開招聘1名綜合處副處長,擬招聘崗位為事業單位在冊正式人員崗位,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身體健康;
4. 北京市戶籍;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
綜合處副處長1名。
(三)崗位任職條件
(1)管理學、藝術學等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學位;
(2)具有五年以上宣傳思想文化領域工作經歷,具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副處級(管理六級)崗位或相當崗位一年以上任職經歷;
(3)具有五年以上人事行政統籌管理的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策劃、組織、協調的工作能力;
(4)具備較好的公文寫作處理能力,具有較好的英文聽說讀寫能力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為八個環節: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 報名時間
2018年5月7日至5月30日。
2. 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郵件及附件標題按以下格式注明:崗位名稱+姓名,郵箱地址:whbmzmj163@126.com。
3. 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連同居民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以及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證明等材料的掃描件及近期1寸證件電子照片,壓縮打包后發送至報名郵箱。
4. 資格初審
根據網上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確定為參加考試的人選,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筆試安排,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試
1.筆試主要測試專業知識應用能力和相關職業能力,總分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2.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6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面試成績100分。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
3、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參加筆試和面試人員。
(三)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體檢按照國家有關體檢程序、標準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人選。
(四)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于2018年6月底或7月初進行公示,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工作需要,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三、有關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服務之窗/招聘招錄/ 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網站http://www.cefla.org
(二)本次公開招聘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項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報名資格。
(四)應聘人員應保證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取消報名資格。
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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