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中共眉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編辦發〔2015〕50號)規定,我院經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體檢等程序,初步確定了張皎等同志為擬聘人員,現對擬聘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擬聘人員信息如下: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8236717。 監督電話:028-38235373。
眉山市人民醫院 2018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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