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間(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3 日)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書面向州紀委派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組反映(電話:0837-2825770,書面材料郵寄地址:馬爾康市馬爾康鎮南木達街3號州紀委派駐州委組織部紀檢組,郵編624000)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聘用,如最終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派遣。請相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擬聘用人員到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馬爾康市馬爾康鎮南木達街3號)辦理派遣手續。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辦理派遣前需將檔案調至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凡檔案未在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的(檔案查詢地址:http://www.scaba.gov.cn/query/doc.jspx),請即與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837-2828681、0837-2833852、0837-2833853)。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請與報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辦理調動手續。
辦理派遣手續時,考生須出具畢業證、身份證、戶口薄。
咨詢電話:0837-12333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