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涼山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州民族研究所面向全州公開考調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門從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單位地址
主要職能
涼山州民族研究所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西昌市三岔口東路255號
研究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及涼山各世居民族政治、經濟、歷史、文化、風俗、宗教等。
二、考調名額、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崗位及名額
1.民族研究工作人員1名
2.創建辦工作人員3名
(二)考調對象
1.全州范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干部。
2.駐村第一書記可以參加考調,但考調后要繼續擔任第一書記至任期結束。
(三)考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公道正派,勤奮敬業,清正廉潔,甘于奉獻。
2.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定;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相關崗位要求見《崗位條件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干部。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考調公告
考調公告和成績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1月2日- 1月5日。
報名地點:涼山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辦公室。
報考者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報名,同步進行資格審查。
審查資料:
1.《涼山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公開考調涼山州民族研究所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貼上1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審原件,收復印件;
3.編制卡復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任職或職稱文件復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專業技術人員提供)。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開考比例為5:1。達不到開考比例,報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到3:1,仍未達到開考比例,則削減崗位計劃。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卷面滿分100分。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按照考調崗位計劃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差額2名確定體檢名額,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根據體檢結果差額2名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公示
考察結束等額確定試用人選,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上面向社會公示。
(七)試用
考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以考察人崗適應度。
(八)遞補
以上各環節,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者,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依次遞補,每環節僅遞補一次。
(九)調動
經試用、考核合格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貧困村第一書記按照脫貧攻堅不脫貧、不脫鉤的要求,在任期內第一書記崗位不作調整。
四、考調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考試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選拔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有關責任。
五、本公告由考調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2163794
監督電話:0834-216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