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社局、瀘州市公務員局《關于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和瀘州市人社局、瀘州市公安局、瀘州市林業局、瀘州市公務員局《關于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規定,現將瀘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和人民警察筆試折合總成績、排名及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見附件1、附件2)
二、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違紀、零分或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見附件3、附件4)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5:30
四、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統一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龍馬潭區龍馬大道一段70號,瀘州市地稅局旁邊)二樓進行。
五、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一)考生應攜帶《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網上報名時填報的信息表)一份(打印照片不清晰的需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明確了戶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和復印件,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證明中的專業名稱應與畢業時發放的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相一致);
2.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在職人員(非公務員、參公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相應單位(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報考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職位的,須提供關于其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協議、服務年限以及服務期的現實表現、服務期滿的考核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其中,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應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應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應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應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4.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二)面試資格復審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證件、沒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試資格所產生的面試缺額,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2017年11月28日前在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試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于2017年12月1日18:00前結束。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三)資格復審合格者,需現場繳納80元(請備好零鈔)面試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關于委托辦理:考生因特殊原因確實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本人應親筆寫下委托書,委托其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將所需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交代辦人,代辦人同時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附件:1.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查詢
2.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查詢
3.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4.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 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瀘州市公安局 瀘州市林業局 瀘州市公務員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