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的組織及標準
體檢由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樂山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考生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集中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 [2012]65號)規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博(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
二、體檢時間及集合地點
體檢時間: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早上7:30
集合地點: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大院內(樂山市市中區柏楊東路268號)。
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于7月15日(星期一)上午7:30到指定集合地點集中,核實身份以后統一組織前往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約400元)由醫院體檢部門按照體檢收費標準收取,考生參加體檢時直接交到醫院體檢部門。
三、體檢注意事項及要求
1、考生務必按本公告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集合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體檢及下一錄用環節。
2、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3、空腹進行采血和B超檢查。
4、未婚女性不做婦科檢查。
5、體檢時請有近視的考生佩帶眼鏡,以便檢查矯正視力。
6、體檢當日應避免穿戴有金屬飾品及印花的衣物。
7、體檢當日請務必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漏項則視為自動放棄。
8、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2日內向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綜干科提交本人手寫并簽名的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為準。
聯系電話:0833-2443032 0833-2441824
附:《2013年從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體檢人員名單》
中 共 樂 山 市 委 組 織 部
2013年7月8日
附件下載:體檢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