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安排
(一)體檢時間:所有體檢考生于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地址:東坡區學士街26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樓2—5,聯系電話:38168528)集中,統一前往醫院。
(二)體檢對象:具體遞補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
(三)體檢標準: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注意事項:
(一)參加體檢的人員,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署名的兩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張、體檢費400元左右(由醫院收取)。
(二)凡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缺額,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三)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前一天應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201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次遞補體檢人員名單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