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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試網2017年8月15日快訊:
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
關于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根據司法改革要求和審判工作需要,為了加強審判輔助人員的配備,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非政法專項編制)法官助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職責及管理方式
計劃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0名,所聘用人員按照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管理。
聘用法官助理根據合議庭和法官的指導和安排履行以下審判輔助性工作職責:
1.組織庭前會議、庭前證據展示和證據交換等庭前準備工作;
2.依法調查、收集、核對相關證據;
3.受法官委托或者協助法官依法辦理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措施等;
4.承擔委托鑒定、評估、審計等事務性工作;
5.協助法官進行調解并草擬調解文書報獨任法官或合議庭審核;
6.根據法官要求查詢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參考案例和法理觀點,研究案件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
7.根據法官的意見參加庭審活動、列席合議庭評議;
8.在法官的指導下起草裁判文書;
9.送達法律文書、訴訟材料等;
10.完成合議庭或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從事法律職業或具有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4.年齡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
5.身體健康;
6. 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用人單位開除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2.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4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江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事管股
4.報名材料:
(1)填寫《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
(3)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以上須提供的材料中,審查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原件,收復印件。報名者須按以上要求提供1份報名材料,不接受委托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憑有效身份證到江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事管股領取《筆試準考證》。不接受委托領取。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70%+面試×30%。
1.筆試內容為民事、刑事、行政三大法相關內容。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四)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要求執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經江陽區法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江陽區人民法院在江陽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http://www.jiangyang.gov.cn/)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間接受實名舉報。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符合條件的,予以聘用。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照規定與我院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其中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勞動關系。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四、福利待遇
(一)聘用法官助理基本工資35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就餐、差旅費等參照正式在編干警。
(二)在合同期間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休假權利。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告執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項
(一)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處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后的法官助理不得從事法律服務或相關兼職工作,接受有關法官助理監管制度的監督和管理。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江陽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3123621
監督電話:0830-3198559
撥打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