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考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自愿報名、綜合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名額和人員性質
(一)崗位及名額
此次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共11名,原則上從事公安特巡警輔助工作崗位。
(二)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為臨時聘用人員(屬于編制外人員),由公安局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與之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三、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珙縣戶籍,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含170厘米),年齡18-35周歲(報名首日已滿18周歲和未滿36周歲的人員,以身份證為準),初中及以上學歷的軍隊(武警部隊)轉業或退役軍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警察院校畢業生。
其中“珙縣戶籍”是指符合下列情況:
1.截至報名結束之日報考者常住戶口在珙縣轄區范圍內的。報名時必須提供戶口簿,屬于集體戶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記表。
2.縣外院校就讀的珙縣籍應往屆畢業生(包括戶口尚未遷入珙縣的)。報名時須提供入學前戶籍簿(或入學前戶籍管理機關證明)、“就業報到證”。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2.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3.在各種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6.曾經吸食毒品或尿檢顯示吸毒的人員;
7.有紋身的人員;
8.有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9.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10.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7年3月13日-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珙縣人力資源市場(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聯系電話:0831-4318967。
3.報名所需資料:報考人員持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申請加分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經報名工作人員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表》,并在報考人員承諾欄簽字。
4.報名費用:報名時繳納體能測試費80元。
5.體能測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測試時間及地點見體能測試通知單。
6.相關要求:報考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核加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加2分,具有全日制??茖W歷加1分;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加0.5分;
3.具有C照及以上駕駛資質加1分。
以上三項最高加分不超過3分,直接計入聘用成績。申請加分須持加分原件。
六、考試
1.體能測試。測試項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引體向上,分值按《公安部公安民警體能達標標準》執行。體能測試前20名進入筆試,不足20名均進入筆試。
2.筆試。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公安機關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筆試前15名進入面試,不足15名均進入面試。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
聘用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實行100分制,聘用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20%+考核加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根據招聘名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出現總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體能成績也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七、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
1.體檢: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考察:經體檢合格的人員,須提供衛計部門出具的無違背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原件(復印件不予認可),由用人單位組織進行政審。
3.遞補: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的缺額,經批準,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4.公示:對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5.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期管理:此次招聘崗位首次聘用期限為2年(含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內違反單位管理規定,單位予以解聘。聘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可以續聘。
(2)薪酬待遇: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分為基本工資、執勤津貼、加班工資、績效工資,人平每月2582元(含“五險”自繳部分),其中含績效工資(即每月人平750元由用人單位實行月考核后發放)。
八、紀律、監督與注意事項
1.考生在招聘期間要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資料,未按有關規定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棄權。
2.考生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中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3.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通知等事項,在珙縣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網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和查詢。
監督舉報電話:珙縣公安局紀委辦公室,電話0831-4312980
九、附則
本公告由珙縣人力資源市場負責解釋。
珙縣人力資源市場
2017年3月6日
宜賓珙縣人力資源市場2017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11人)
發布時間:2017-03-06 19:28:43信息來源:【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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