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組織部等6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和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川組通〔2016〕10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領導同意,報省、市批準,現將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截止2016年12月31日,2007年以來通過全省統籌選聘到鹽邊縣基層工作且任滿兩個聘期的在崗大學生村官。
二、招聘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3.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名。
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正在處罰期內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
3.報名地點:鹽邊縣委組織部509室
4.報名要求及提供資料:持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任職證明、年度考核情況、創業成績證明等),填寫《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
(二)資格審查和公示
在報名結束后,由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在鹽邊縣公眾信息網(www.scyanbian.gov.cn)和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布,公示時間為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三)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條件和報名人員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對擬聘用人員,在鹽邊縣公眾信息網和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布。公示時間: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
(四)考察
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人選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為大學生村官“德、能、勤、績、廉”情況,考察要注重基層干部和群眾評價。考察時間: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五)體檢
2017年4月7日前,組織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審核
鹽邊縣于2017年4月14日前,將考察及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審核。
(七)審批
攀枝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匯總后,報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批準。
(八)公示
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批復,核定和批復聘用人員,并通知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邊縣收到批復后,將在鹽邊縣公眾信息網和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布。
(九)聘用
鹽邊縣委組織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聘用人員情況和崗位需求,確定聘用單位,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培訓上崗。從大學生村官中經考核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年內不得調動到其他縣(區)和本縣其他縣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考核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附件1:鹽邊縣2017年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提供崗位情況表.doc
附件2: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doc
咨詢電話:
鹽邊縣委組織部:8653414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250100
監督舉報電話:
鹽邊縣監察局:8657444
中共鹽邊縣委組織部 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