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服務井研基層,2007年以來全省統籌選聘、任滿2個聘期、當選并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統籌選聘到社區的大學生干部)。對長期扎根基層且表現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擔任村“兩委”任職條件。聘期時間以報名時履行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時間計算。
二、招聘崗位
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管理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3月9日14:00-17:00。
3.報名地點:井研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地址:井研縣研城鎮順河街117號)。
4.報名時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大學生村官聘用合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任職證明、年度考核情況、創業成績證明等,填寫《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并提交相關材料復印件。
5.資格審查和公示
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相關材料原件。對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在井研人事人才網(www.
jyrsrc.cn)公布。
(二) 考察
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招聘條件和報名人員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在井研人事人才網公布后,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擬聘人員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為大學生村官“德、能、勤、績、廉”情況。逾期不參加考察或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 體檢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按規定進行復檢,初檢、復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四、公示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學歷、專業、考核結果、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五、聘用
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將考察及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匯總審核后,報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批準。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和全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批復,將批準的聘用人員名單在井研人事人才網和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張貼公布。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聘用人員情況和崗位需求,確定聘用單位,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一)聘用單位的確定: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
(二)聘用手續辦理:新聘人員按規定實行人事代理,由井研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發聘用通知。新聘人員憑聘用通知與聘用單位簽定聘用合同。
(三)新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新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核招聘人員在招聘單位服務滿6年以上,方可辦理流動手續(簽定聘用合同時,在條款中予以明確)。
(六)待遇:按國家現行政策和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地招聘。如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縣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833-3720357。
七、本公告由中共井研縣委組織部和井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八、咨詢電話
縣委組織部:0833-3721699 縣人社局:0833-3720780
附件:從大學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2017年3月2日
附件:
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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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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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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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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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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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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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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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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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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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戶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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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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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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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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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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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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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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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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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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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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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 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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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大學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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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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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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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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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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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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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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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及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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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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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員及其工作單位、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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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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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專業 證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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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培 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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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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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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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 作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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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 黨組織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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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 黨(工)委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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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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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審核上報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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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組織、人社部門批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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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川組通[2016]103號文件予以確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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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姓名”:填寫本人檔案中一貫使用的姓名,少數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歷填寫。
3.“民族”:用全稱,如“維吾爾族”、“哈尼族”。
4.“健康狀況”:根據本人身體情況分別填寫“健康”、“一般”或“較弱”;有嚴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體傷殘的,要如實簡要填寫。
5.“籍貫”:按現行政區劃填寫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現行政區劃填寫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民主黨派”、“群眾”填寫。
8.“所學專業”:填寫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專業。
9.“所學學科”: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填寫。
10.“學歷”:按“中專畢業”、“大專畢業”、“大學本科畢業”、“大學普通班畢業”、“第二學士學位班畢業”、“研究生班畢業”、“未獲碩士學位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畢業”、“未獲博士學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自學考試大專”、“自學考試本科”;“電大專科畢業”、“電大本科畢業”、“函大專科畢業”、“函大本科畢業”、“夜大專科畢業”、“夜大本科畢業”、“職大專科畢業”、“職大本科畢業”、“業大專科畢業”、“業大本科畢業”;“黨校專科畢業”、“黨校本科畢業”、“黨校研究生班畢業”、“黨校函授專科畢業”、“黨校函授本科畢業”填寫。
此欄填寫本人獲得的最高學歷,具體說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廳統一公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院校頒發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均為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填寫“中專畢業”;
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國民教育取得相應學歷的,填寫“大專畢業”、“大學本科畢業”、“第二學士學位班畢業”、“未獲碩士學位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畢業”、“未獲博士學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畢業”,黨校通過全國教育統考招生錄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寫;
1996年1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班畢業證書的,填寫“研究生班畢業”;
通過自學考試取得學歷的,填寫“自學考試大專”、“自學考試本科”;
在各類成人高等教育(電大、函大、夜大、職大、業大)院校取得學歷的,分別填寫“電大專科畢業”、“電大本科畢業”、“函大專科畢業”、“函大本科畢業”、“夜大專科畢業”、“夜大本科畢業”、“職大專科畢業”、“職大本科畢業”、“業大專科畢業”、“業大本科畢業”;
通過黨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學歷的,填寫“黨校專科畢業”、“黨校本科畢業”、“黨校研究生班畢業”;通過黨校函授教育取得學歷的,填寫“黨校函授專科畢業”、“黨校函授本科畢業”。在各級黨校培訓、進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為學歷填寫。
11.“學位”:填寫本人獲得學位的具體名稱,如“文學學士”、“理學碩士”等。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按學科門類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十一類。
12.“工作所在地”:填寫工作所在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
13.“現任職務”:填寫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民(居民)委員會主任、村(社區)黨組織副書記、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副主任、文書、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助理、群團干部等。
14.“職稱”:填寫本人已評定職稱。
15.“擬聘崗位”:填擬參加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名稱。
16.“家庭主要成員及其工作單位、職務”:填寫配偶、父母和子女情況(包括養子女、被撫養人、贍養人、被贍養人)。
17.“年度考核情況”: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寫;填近3年考核情況。
18.“主要工作業績”:由本人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