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選調的報名、筆試與面試成績公布及公示等相關工作,均將在宜賓三江人才網、宜賓市黨政網及宜賓市紀委監察局門戶網站“廉潔宜賓”網上發布。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按照公告的規定進行。
二、選調單位
本次選調單位宜賓市干部廉潔教育中心是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為宜賓市紀委監察局管理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三、選調名額及崗位
在全市范圍內采取考試考核方式選調宜賓市干部廉潔教育中心工作人員7名。具體崗位詳見《宜賓市紀委監察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四、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符合本選調公告及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宜賓市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正式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素質好,保密意識強,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2.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寫作能力,工作成績較突出,群眾公認,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
4.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表》中各崗位所要求的具體條件。
(三)其他要求
報考者的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截止到2017年3月9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首次訂立聘用合同未滿3年最低服務期限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其它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的;
6.報考者不得報考按相關規定有回避情形的崗位。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自薦的方式進行,報名需明確報考崗位。
組織推薦報名:各縣(區)紀委根據有關單位推薦和平時掌握情況,向市紀委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人員不少于3名;各市級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要會商政工人事科室向市紀委積極推薦優秀人選,其中市委宣傳部、市衛計委、市教育體育局向市紀委推薦下屬事業單位優秀人選不少于2名,并于2017年3月9日前由推薦單位報市紀委組織部。
自薦報名:未經組織推薦的符合條件人選可自薦報名。報名人員應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縣(區)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自薦報名時間:2017年3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報名地點:宜賓市紀委組織部5樓508號室(宜賓市翠屏區都長街82號)。
所有報名人員填寫《宜賓市紀委監察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單位蓋章),同底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張。
2.資格審查:市紀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
3.費用:本次選調人員免收筆試費、面試費、體檢費。
(三)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3月10日14:00——16:30在宜賓市紀委組織部5樓508室(宜賓市翠屏區都長街82號)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開考比例
考調計劃與有效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1:5比例方可開考。如報名人數少,經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崗位考調計劃。對于取消選調崗位的報名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經本人同意,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面試成績在宜賓市黨政網公示。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寫作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請考生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身份證)按照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2.面試。面試按考調名額與參加面試考生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入闈人選(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以一并進入)。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面試入闈人選。未參加筆試人員不進入面試程序。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組由市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市委巡察辦等人員組成。原則上采取差額考察方式進行,差額比例為1:2。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通過個別談話方式重點考核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與擬調任職位匹配等情況,并查閱干部檔案,核實相關信息。
(七)研究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折合成績+面試折合成績)、干部考察情況,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察對象中確定遞補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八)公示
擬選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九)試用和確定擬選用人選
對公示無異議人選,在宜賓市干部廉潔教育中心或市紀委監察局有關室(部)試用三個月,試用合格的,確定為擬選用人選。
(十)辦理調動
對研究確定的選用人選,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六、選調紀律要求
(一)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選調工作的全過程,若發現不符合本公告選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選調資格,責任自負。
(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七、其它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宜賓市紀委、宜賓市監察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1——8223780)。
附件:1.宜賓市紀委監察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選調單位 |
擬聘崗位職務 |
崗位名稱 |
選調名額 |
崗位編碼 |
所需知識、技能等條件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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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 |
專業 |
年齡 |
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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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干部廉潔教育中心 |
八級職員及以下 |
執紀審查場所管理人員 |
1 |
2017010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類 |
32周歲及以下 |
中共黨員,從事計算機信息網絡管理1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 |
|
宣傳教育人員 |
1 |
20170102 |
不限 |
中共黨員,具有2年及以上宣傳教育工作經歷,熟悉新聞寫作,能熟練運用計算機等辦公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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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寫作人員 |
4 |
20170103 |
不限 |
中共黨員,具有2年及以上文秘工作經歷,文字寫作能力強,能熟練運用計算機等辦公設備。 |
|
||||
社會評價調查人員 |
1 |
20170104 |
不限 |
中共黨員,具有較強的統計分析和文字寫作能力,有1年以上統計工作經歷,能熟練運用計算機等辦公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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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賓市紀委 賓賓市監察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