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判斷在行測考試中所占比重較小,但考查考生平時各方面知識的積累,相對來說最難在短時間內有明顯提升。途途君特意為大家準備了常識判斷的專題練習,希望通過練習,大家能對自己以后的知識儲備有較清晰的認識,以便在接下來的備考過程中有意識地補充相應的知識。
想獲得更多四川公務員備考咨詢,歡迎關注官方微信號:htgwy01
常識判斷專項練習(十八)
1.李某系某建設銀行某儲蓄所的記賬員,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時,李某發現本所的出納員陳某將2萬元營業款遺忘在辦公桌抽屜內(未鎖)。于是李某趁所內無人之機,返回所內將 2萬元取出,用報紙包好后藏在自己辦公桌下的垃圾袋內,并用紙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發,贓款被他人找出。對上述內容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李某的行為屬于貪污既遂
B.李某的行為屬于貪污未遂
C.李某的行為屬于盜竊既遂
D.李某的行為屬于盜竊未遂
2.下列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是( )。
A.武大飲酒過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傷
B.劉二見胡同里有一人強暴婦女,于是拿磚頭將其打昏,事后鑒定為重傷
C.張三15歲,盜竊珠寶店財物價值20余萬元
D.李四精神病發作砍死其父
四川人事網為大家整理公務員考試筆試行測考試常識判斷專項模擬題答案及解析
1.答案: C
解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 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本題中,李某因 工作關系熟悉工作環境、憑工作人員身份便于接近作案目標,屬于利用的是熟悉工作環境的便利,而非職務之便,不構成貪污罪。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本題中,李某按照職務要求是絕不能接觸現金的,他私藏2萬元營業款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因為他實際上已經拿到并私藏這2萬元營業款,構成盜竊既遂。故正確答案為C。
2.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18條第4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A項正確。B項屬于正當防衛。B項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只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負刑事責任,故張三不應負刑事責任。D項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故正確答案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