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務員考試基本結束,大家又將迎來新一輪備考。其中,筆試成績在四川公務員考試中占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四川人事網為大家準備了2017年四川公務員考試│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行測模擬題,幫助大家順利備考2017年四川公務員考試│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
常識判斷在行測考試中所占比重較小,但考查考生平時各方面知識的積累,相對來說最難在短時間內有明顯提升。途途君特意為大家準備了常識判斷的專題練習,希望通過練習,大家能對自己以后的知識儲備有較清晰的認識,以便在接下來的備考過程中有意識地補充相應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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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判斷專項練習(五)
1.中國公民王某在出入國境時違反了《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被公安機關罰款2000元。王某可以尋求救濟的途徑是( )。
A. 王某應該先進行行政復議,然后才能提出行政訴訟
B. 王某只能選擇行政復議,不可以提出行政訴訟
C. 王某只能提出行政訴訟,不可以選擇行政復議
D. 王某選擇行政復議后不可以再提出行政訴訟
2.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 某縣人民法院受理起訴縣教育局的案件
B. 某區人大常委會接受區長辭職
C. 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暫行規定》
D. 某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市長的述職報告并進行評議
四川人事網為大家整理公務員考試筆試行測考試常識判斷專項模擬題答案及解析
1.【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受公安機關拘留處罰的公民對處罰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由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最后的裁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表明對處罰不服有兩種選擇(復議終局或者上訴)。即可選擇行政復議,也可選擇行政訴訟,若選擇行政復議,復議裁決則為終局裁決,不能再提起行政訴訟。故正確答案為D。
2.【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4 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的規定,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以縣級人民政府名義辦 理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案件可以除外。而A項中被告為縣教育局,并非縣人民政府,因此A項案件由縣法院管轄符合法律規定。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27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 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人民政府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大會閉會期 間,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辭職,由常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 所以,答案B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立法法》第73條第1款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 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地方政府規章。因此,某省人民政府只能制定《某省行政程序暫行規定》,全國性的有關行政程序的行政 法規只能由國務院制定,所以,答案C不符合法律規定。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27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 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另據《人民日報》2000年2月16日第12版報道,當年的元旦前 夕,時任武漢市長的王守海向市人大常委會遞交了述職報告,陳述自己一年來的任職情況,并接受人大常委會的評議。所以,答案D符合法律規定。
途途君在此預祝各位考生備考順利,馬到成“公”!
2017年四川公務員考試行測備考 常識判斷專項練習(五)
發布時間:2016-08-12 16:03:29信息來源:【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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